正文 聽歌 — 72

正文 聽歌 — 7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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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晚十一点四十五分。赵阡陌挨着窗台,撮着手提电话在看新闻:红隧八车连环相撞,交通瘫痪了两小时;小巴整个轮胎飞脱出去,砸死在车站等车的清洁女工,她女儿赶到医院时也来不及见母亲最後一面;一名南亚青年强暴一个五旬葡籍妇人,判刑十八年。充斥暴力的都市,每个人都是披着人皮的妖兽,用礼义掩盖最基本、生命根源处的暴慾,你抢我的,我咬你的,互相不让对方好过。

夜晚十一点五十分。赵阡陌仍靠在窗台,其实从这里看下去,也不会看清楚底下走过的人的面目,每个人都变成黑压压的一个点。但他就是想要看,想要等,等传知书回来。

夜晚十一点五十五分。赵阡陌给传知书发了今天的第二十条短讯。你在哪里?你在跟谁在一起?你是不是还在跟那个男孩在一起?说替那男孩庆祝生日,但今天也快要过,还不回来?你几点钟回来?你知不知道我在等你?你是不是生我气?

你是不是在想,你许多年前一直一直在等我,所以你现在也要我等你相应那麽长的时间,你才会消气。但赵阡陌并没有问这个问题:你还喜欢我吗?应该说,他开始不肯定传知书是否的而且确爱过赵阡陌。他对他的好,总是那麽理所当然。而赵阡陌也一直觉得,传知书总会站在他那边。他从来不会去想传知书会否背叛他,这个念头压根儿一秒没出现过在脑海里。

那麽倔强好胜的赵阡陌,就连哭泣的样子,也教传知书看过。那时他刚换新的经理人,就是後来被查出贪污的张立军。有一件事是赵阡陌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的:号称金牌经理人的张立军之所以二话王说,肯捧红他们这队小小的、刚出道不久就被时代半淹的Jupiter,是有条件的。

张立军是个同志,他看上了赵阡陌。事情很简单。赵阡陌当时出道一年多,工作愈来愈少,在家里不时借故发传知书脾气,有一次他如常地跑出去,在一间酒吧喝闷酒。赵阡陌坐在沙发,不修边幅、两天没刮胡子,就托着一杯透明的威士忌,当成水一样往肚子里灌,唯有肠胃烧灼的刺激感,能让他暂时忘却现实的逼迫。他有的是才华,有的是相貌,但就是没人肯捧红他。现在一只二只的当红炸子鸡,唱歌、演技也只有半桶水,为什麽能红?经理人懂得捧他们,铺天盖地卖广告,每个电台节目播着他们的歌。

糟透了的流行曲。播一次,不好听。两次、三次、四次……听习惯了,那些白痴一样的观众也就懂得摇头晃脑地跟着beat唱。就像谎言一样,多说几次就彷佛变成真的,就相信了。

赵阡陌知道这不是他想要的。他不只要名利,他要的是自由,要的是名留青史:就像Beyond,唱出一个时代的人的感触,不管放到哪个年代去播放,都会红。「今天我,寒夜里看雪飘过——」赵阡陌轻喃着歌词,尝试咀嚼与体味当中的感动,为什麽那样的词、那样的旋律,就能触动好几代人的心灵?是不是他赵阡陌技穷了、根本就没有才华,所以红不起?但传知书一直跟他说,他行的,所以他去参加歌唱比赛,拿到第一名,出碟了,第一首派台歌也拿到四台冠军,但星运仍旧浮沉,半红不黑。

「是因为时机。」一道斯文的男声传进他右耳。赵阡陌半个人陷在沙发,就像被皂液黏在地板上的一只蚂蚁,身子软软的动不了。一双流丽的褐眼往旁边瞄,黑蓝混浊的灯光下,他身旁坐着一个相貌平凡的中年男人:身材等,穿着一套整齐得近乎局促的铁灰色西服,与其说是来酒吧玩,不如说是个上班族。唯独他左腕上的钢表透露着这个男人的身份。

限量版的名牌表,德国原厂出品,全球只有五只。

那男人长着一双狭长的细眼,架着一副幼框眼镜,笑得内敛、客套。他的手臂横在赵阡陌身後的沙发背,因酒吧嘈杂,便是隔着不够一把直尺长的距离说话,也已经听不清,唯有用嘴巴靠在别人的耳朵旁,阴声细气之中流动着暧昧,说:「你信不信我有本事用半年时间,让你的乐队登上铜锣湾时代广场最大的广告板?」

没有办法不去信。

捧红数不清的天王天后,那个张立军竟然说要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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