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魔物馴養須知 — 卷之二 燃犀(上)

正文 魔物馴養須知 — 卷之二 燃犀(上)

由於天色已晚,来不及赶回,这才出了镇,暮色已降。

於是,他们便就近访了一户农村人家,央求对方行个方便,留他们借住一宿。

那户人家倒也和善,不介意被打扰,为他们收拾了一间无用的仓房留宿,殷勤备上餐点招待。

「破旧地方,没什麽好吃的,二位将就将就。」农舍主人端上一碟子南瓜饼。

「已经很好了,还得多谢您的留宿之恩。」弦歌笑嘻嘻地道谢,将食物接了过来。

「留宿倒是没什麽,只是,二位夜里好好歇息,切莫随意走动。」农舍主人再三叮咛。

「那是自然。借宿已是叨扰,怎好再扰您清静。」弦歌连连搭腔应允,於是农舍主人便安心带上门走了。

弦歌打发掉人,端着南瓜饼进来,顺手便要拎起一块就口,被岁华拦了下来。「不乾净,吃了要闹肚子。」

弦歌笑嗤。「这叫不乾净?我什麽妖魔鬼怪都啃过。」他肚子可没这麽娇弱。

可岁华仍是固执地握住他的腕,不放手。「要吃,回去我给你做。」

好吧好吧,不吃了。

弦歌将饼扔回碟中,随意地躺上床,大大方方占据岁华刚收拾乾净的那处,手枕在脑後,跷起二郎腿晃呀晃的。

岁华就着床尾,盘腿席地而坐,安静地闭目养神。

「欸,先别睡,入了夜,咱们出门探探去。」

岁华撑开眸。「不是说,夜里不可胡乱走动?你才刚应了人家的。」岂可阳奉阴违。

「呿,他说你就照着办呀?」孙子都没那麽听话。「话本子看过没?通常愈是说不能做的事儿,这其中就愈有猫腻。」

哪个话本子的主人翁,会真的乖乖睡饱饱,一觉睡到大天光?这戏还怎麽演下去?

岁华无奈,倒也没出言驳他。

要说这户农家有什麽特别古怪之处,那倒也没有,就农舍主人、妻子、以及一名豆蔻年华的独生女儿,一屋子三人,都是殷殷实实的务农人家,院前晒着稻谷、咸菜乾,屋旁植了株杜鹃树,全然一派农家景色。

夜凉如水,花香阵阵,幽幽然迎风轻送,间或夹带几许少女般的情话低喃——

「阿风、阿风,你在哪?出来吧,没事的,只是两个借宿的过路人。」少女压低了嗓,在院里来回呼唤。

夜风迎面吹来,撩动少女发丝,似是无尽谴绻,万般缠绵,少女似有所感,静悄悄回房,燃起灯烛。

烛光下,蓦然出现一少年,眉目秀美,薄唇微弯,带笑含情,少女於是依偎而去。

没兴致私窥他人谈情说爱,弦歌拉着岁华悄悄地溜回房。

「我当是什麽事,就这芝麻点大。」弦歌感到很没劲,倒头往床板上躺。

岁华照例不评论。弦歌挨不住静,斜卧着支起肘,百无聊赖地敲着床板,自个儿找话题瞎聊:「你闻到了吗?」

「闻到了。」

「你说,咱们看到的版本,与那女孩的版本,有多少差距。」

「有何差别?」岁华反问。

是啊,有何差别?人们永远只信自己双眼所见,只活在自己所相信的世界中。

隔日,他们一同走出房门时,这家子已然早起忙农活,那夜里蹦躂不睡的少女,看上去倒是精神奕奕,在灶房里忙碌穿梭,备着早膳,弦歌正欲移步而去,被揪住手腕。

「好,我不吃任何东西,就跟她聊两句。」立刻举起三指,立誓担保。

岁华这才点头,松了手。

弦歌慢吞吞晃进灶房,少女笑靥如花,冲他打了声招呼。「早啊,这位公子。昨晚睡得可好?」

「不太好。」弦歌缓然低吟。「我听到声音,便出门瞧瞧,不经意看到了一些东西——」

少女嘴角笑意瞬间僵凝。「你、你看到——什麽?」

「你。」顿了顿,拣着词汇说道:「还有『那位』。」

捧不住的碗碟摔落地面,少女表情一阵惊慌。「你、你想怎麽样?我不许你伤害阿风!」

「这是何苦?你明知他不是人。」

「我知道,可是、可是……我好不容易才等回他……」少女声音一哽,豆大的泪珠顺颊而落。「我等了他三年……」

她与阿风,是自小一起长大,指腹为婚的,两家人早有默契,迟早让他们成亲。

三年前,阿风去外地做买卖,约好回来他们就成亲,可是,他没有回来。

她等了又等,最後只等回阿风身死他乡的消息。

她很想他,日日夜夜都在想他,只要能看见他,付出任何代价她都愿意。

後来,有个外地人来借宿,感念她一片痴心,便教了她一个法子——

晋书,第六十七卷,温峤传曾载:

至牛渚矶,水深不可测,世云其下多怪物,峤遂毁犀角而照之。须臾,见水族覆火,奇形异状,或乘马车着赤衣者。

意思就是说,犀角香,能让人看见异世界之物。

於是,她为招回阿风的魂,便仿温峤以犀角制香,夜夜燃犀与他相见。

她只剩这点念想了,只要还能看见他,即便是一夜聚首,那也是好的。

弦歌一阵触动,默然无语。

思念,无形无味、无声无息,却能蚀人骨,消人魂。

许久许久以前,他好似也曾有过那样的心情,发了狂地想见一人,却非燃犀便可相见……

「公子,你答应我,别将此事说出去,别赶走阿风——」少女抓住他的力道,那样紧、那样疼,指尖几乎陷入肤肉,他毫不怀疑,他若拒绝,这名女子会与他拚命。

他叹息,终是点了一下头。

告别了农舍主人,踏上回程路途,他不觉回首,又看了眼那倚在杜鹃树下,目送他们离开的少女。

少女身旁,隐隐幻出少年身形,眉目秀美一如昨夜,只是,她瞧不见。

花开成簇,随风送来阵阵幽香。

弦歌收回视线,启唇道:「你知道吗?镜花镇原本不叫镜花镇,是叫杏花镇,镇上物产丰饶,民生富庶,每到赶集日,那是人来人往,好不热闹。可也因为这样,它成了饿狼眼中的一块大肥肉,约莫百余年前,杏花镇遭匪寇屠镇,连带邻近几个小村落也难以幸免,村镇尽灭。在那之後,杏花镇便成了一座荒城,逐渐在人们的记忆中淡去,口语流传下来,喊着喊着便成了镜花镇。」

镜中花,水中月,原是一场空。

正如,那等不来良人归家的少女,死後,依旧在等。

少女屋旁那株杜鹃树,也守候了百年,於是化为形体,以慰少女相思。

他自顾自说着,想得入神了,忽觉袖口一紧,顺势望去,岁华牢牢揪着他的袖。

「喔,我走太快了是不是?」差点又把人给丢下,自顾自走了。「我走慢些,等你。」

男人蠕了蠕唇,却没发声。

回到家,以为这事便淡淡揭过的弦歌,忽闻对方开了口,问道:「为什麽要去镜花镇?」

冷不防被雷劈的弦歌,表情木木的,一阵气虚。

这事不是完了吗?

「为什麽去镜花镇?」又问了一次,显然不是放过他了,而是想等回到家来再算帐。

「……」总不好说,鬼城配上一只鬼,多麽如鱼得水、相得益彰,你一定可以在那里安居乐业,生活美满……

那时觉得,把岁华送到最多同伴之处,是他能想到最好的安排,可如今说出来,连他都觉没心没肺、没肠没肚,简直令人发指。

「……唉哟,我好饿啊,不让我吃鬼食,自己又不给我东西吃,是成心要饿死我吗?还不去揉面团,明天要不要做生意了!」

岁华掀了掀唇,明知他这是在耍无赖、顾左右而言他,可单薄的辞汇里,就是找不出话来驳他。

最後,只得默默去灶房揉面团。

「一个月没酒喝!」像在跟谁生气似的,岁华喃喃自语,撂出自认最残酷的狠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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